青縣最鬧繁華條,唯好方較,每個辰。
抵運好,個姓陳娘獨居,空余子,以免費。
但個條件,就得教女兒識字。
「觀察過,識得字,個女孩子又肯拉面,將定個起女子,閨女調皮得緊,每次送女都挨罵才肯,還被請輩,個伶俐孩子,教丫識字租,便用再回麼。」
陳娘女兒見過,些被寵壞。
因為次姑娘攤位玩兒,把其個簪子弄。
轉,讓把簪子撿起,回過吐,被按教訓頓。
把涕把淚把娘喊過替。
第次見陳娘,慈祥模樣。
莫替女兒,竟連連對歉,還賠簪子。
簪子確實壞,象征性收文。
陳娘著哭哭啼啼女兒,面。
后,陳娘閑聊,性子極好,還帶些。
所以,也陳娘僅僅讓教女兒識字,言之希望以管教女兒。
話回,里能管教別孩子。
但還搬陳娘,因為子被淋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