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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,只 16 歲。
洞燭夜,沒與圓,理由紀,忍受苦。
以為,顆全放。
為操持務,將切打理得井井條。
,們伉儷。
婚后兩,向潔自好。
同僚邀酒,概拒絕,還悍妻。
傳為美談。
即便素待淡。
也沒懷疑過對。
以為只秉性清。
直到滿 18,依沒與圓。
個女兒,母,父親已逝,種事至應該問誰。
后,鼓勇些勾欄女子,置酒席,請酒,席衫半褪,到懷里。
卻猛推,問從里些濫段。
讓得惡。
永忘當神。
分鄙,分憎惡,還分。
仿佛,什麼賤骯臟。
又羞又惱,所措著拂袖而。
很段,都沒理。
活同個檐,只把當空。
至,都污睛。
個候,太,根本訓誡段。
折損驕傲,踐踏自尊。
讓成為后宅只自自憐,惟馬首瞻憐蟲。
,麼辦,每只敢躲被窩里偷偷哭。
到里,就打處,又沈旭個。
捏,警告,讓得寸尺。
「當真以為敢打成?」
撫摸,呵呵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