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非刀砍燒,否則管什麼鞭子抽,也再易撕。
以布擦拭未干淚漬。
告訴,切都過。
娶妻子,以后相陪,沒再敢辱。
仍然習慣摩挲背鞭痕。
候曉得,其實男女之仇啊怨啊,字撇捺,再添幾,記掛記掛,經累,就成。
所謂「此綿綿無絕期」,名,卻字字。
只個把些當成真。
以軍攻破,陸頤迫及待璃尋仇之際,至攔攔。
——留條性命吧。
如今,諷刺至極。
陸頤夜,牽掛夜,再回,虎兩個印,臂還撕打抓痕。
直到后,把璃好好歸置柳胡同別院里,探,才后后,尋仇尋仇,刀劍,固然灑脫,又敵得過——
得到。
占。
掌物,別碰得。
就如同此此刻,陸頤護著璃,分耐同:「些都誤,與阿璃都,莫再揪著放。」
原揪著放。
閉睛,音啞澀:「既然,夫君里還什麼事,同歸府?」
陸頤被砍得糟,目及驚魂未定璃,神驟然分。
「且先回,還事。」
順著陸頤眸,經瞥見璃腕套著雙玉鐲。其嫩如荷,半點雜質也無。
陪陸頤逐鹿原,好也算見,清透如琉璃芙蓉,卻也只見過塊,彼見就,原對玉鐲自己戴,后著,雙因為常勞作而節粗,反正戴也好,如禮奉魏侯,助陸頤官途暢通。
卻沒到竟璃腕再遇見。
如珠如玉刁蠻姐,自然該用傾之價玲瓏玉碧,正好與名里個「璃」字相配。
笑起,泣血。
與陸頤患難夫妻,與共。
披甲戰,率婦孺守之,,,絕獨活。
軍糧粗糲難咽,把好容易得點鹿肉藏于懷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