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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尸派向來藏匿于荒山野嶺之中,與世隔絕,不問世事。
對于他們那些稀奇古怪的雜尸,我只在書中見過。
從未交過手,所知甚少。
聽聞這血尸,分三個等級。
初級血尸又叫陰陽血尸,用枉死之人可煉。
煉制初期,血尸日吸男子血,夜吸女子血。
每日需吸血兩斤。
陰陽之血在體內游走爭斗,體弱的血尸便會爆體而亡。
若過了七七四十九天,血尸仍然存活,就會進入第二階段。
中級血尸又叫無極血尸。
吸血時再無限制,不分男女,無懼老幼。
傳聞,它們具有操控血液的能力。
只要你身上破了一個口子,不管那口子多小。
無極血尸都能將你全身血液從那口子里吸出。
而無極血尸在不吸血時,便需要泡在血池中修煉。
至于高級血尸,就連書中都沒詳細記錄。
只寫著一句話。
「見血王尸者皆死,無從記載。」
我和喬墨雨面如死灰,欲哭無淚。
宋菲菲兩眼放光,激動莫名。
「臥槽!這是新品種對吧,是新品種吧!」
「我要拍照,靈珠幫我合影一張,拍好看點!」
30
富二代都是瘋子。
尤其是宋菲菲這種見慣世面,喜歡玩極限運動的富二代。
在遇到我之前,她每天就是玩高山滑翔,洞穴潛水,攀巖。
用她的話說,這種枯燥又乏味的生活,簡直毫無意義。
直到她開始抓鬼。
宋菲菲終于追尋到自己人生的真諦。
她說這世上,再也沒有比抓鬼更刺激的事情。
她還開通博客,把自己的抓鬼日常和照片都放在上頭。
只是多數人都以為她在玩 COSPLAY。
宋菲菲有時候會回應粉絲的評論,笑嘻嘻說這次的鬼裝造退步了,沒有之前那個牛逼。
這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生活,讓她深深著迷。
宋菲菲的夢想,就是有一天和傳說中的旱魃大戰三百回合。
然后被旱魃捏爆頭而死。
當然,這是她的癡心妄想。
在旱魃手下,她走不過一招。
我木著臉拿好手機,對站在血池前比剪刀手的宋菲菲喊話;
「茄子!」
「轟!」
一團血肉模糊、淅淅瀝瀝的東西從血池中一躍而起。
身上的血水濺了宋菲菲一身。
「草!這照片絕了!」
31
宋菲菲雖然不怕死,但她只想死在旱魃手中。
所以當血尸從血池中蹦出來時,她反應極快。
當下用百米沖刺的速度朝我們飛撲而來。
可是血尸比她更快。
手臂像棉花糖般拉長,一把掐住宋菲菲的脖子。
喬墨雨都快哭了;
「不是大哥,你海賊王啊!」
我操著桃木劍一招橫掃千軍砍向血尸的手;
「媽的,遲早被你這個愛拍照的習慣害死!」
見我揮劍而來,血尸縮回手臂后退一步。
下一秒,它的身后舞起十幾根血線。
草,千手觀音啊!
這血尸能任意掌控身上凝著的血液,將它們幻化成各種形狀。
而且這血腥臭無比,濺在皮膚上像被熱油燙到一般。
有著很強的腐蝕作用。
喬墨雨大喊一聲;
「風緊,扯呼!」
喊完扭頭就跑。
我和宋菲菲也分別朝著不同方向跑去。
血尸愣了一下,隨即全身蠕動,像蠕蟲一樣分裂成三個體型更小的血尸。
32
「呼哧!呼哧!」
我喘著粗氣無頭蒼蠅一樣在山洞里狂奔。
這密密麻麻蛛網一樣的洞穴,此時反而成了我們的救命稻草。
我左轉,右轉,一個慢動作回轉。
扭頭一看,血尸依然緊緊跟在我身后。
我跳了一整晚,體力本就已經是強弩之末。
當下咬牙掏出貼身藏匿的符紙,結著手印朝血尸撲去。
「媽的我和你拼了!」
洞穴逼仄,打斗間很難展開拳腳。
不像這血尸,全身像灘爛泥般可自由變化。
沒多久,我身上就被它用血鞭抽了好幾道,傷口火辣辣的疼。
當它再度揮鞭時,我拿出劍割破手掌,直接抓住了那血鞭。
血尸爆發出一陣尖利的嘯聲。
被我抓住的地方不停有黑煙升起,伴隨著一股刺鼻的焦腥味。
我的血液中含有陽之長生之氣,是克制邪祟的利器。
趁著這個機會,我捏起五雷符直接扣在血尸頭頂。
「砰!」
血尸在我眼前炸開,無數焦黑的血塊砸在山壁上。
有一小灘紅色的血水凝在地上。
趁著我喘氣的功夫,像水一樣朝著洞穴中央流去。
我也實在是沒力氣追,一屁股坐在地上動彈不得。
可累死我了!
33
這洞穴迷宮一樣,要不是有宋菲菲準備的手電筒。
我們這樣跑進洞中,真是怎麼死都不知道。
我把綁在袖子上的手電筒再次固定緊,緩慢地朝著前方走去。
這手電筒可是好東西。
是宋菲菲花了大價錢制作的,超長續航。
主打一個人沒了,光還在。
洞穴四通八達,最窄的幾乎只能容納一個小孩通過。
寬敞的洞,甚至能開進汽車。
我瞇著眼走了一段路,黑幽幽的山洞似乎沒有盡頭。
人走在其中,不但失去方向,也失去了對時間的判斷。
我不知道走了多久。
雙腿又酸又麻,走到后來全靠意志力支撐。
我關上手電筒坐下身,在洞穴中打坐休息,任由無盡的黑暗將自己吞噬。